执"可为"之手,向"有为"奋进
作者机构:西南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610031
出 版 物:《新作文(中学作文教学研究)》 (New Writing)
年 卷 期:2022年第3期
页 面:31-32页
摘 要:[文题解读] (2021年高考全国甲卷作文题略) 1.审准文题类型.可为与有为,属于关系型作文题,不可忽略掉任何一方,应将两个关键词镶嵌在文章的显眼处(如开头、结尾,论点、分论点),但论述中忌泛论两面,要有所侧重. 2.审准文题关系.可写可为与有为的思辨关系,如可为可不为,有为有何为,真正的有为是无为等.也可以着力于二者之间的内生逻辑.如可为是认知,是条件,有为是方法,是结果;可为是外因,是环境因素,有为是内因,是主观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