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派生之诉当事人适格研究——基于78份裁判... 收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派生之诉当事人适格研究——基于78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Research on the Suitability of Litigants Derived From Members of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作     者:宋春龙 许禹洁 Song Chunlong;Xu Yujie

作者机构: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南大法学》 (NanJ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年 卷 期:2022年第2期

页      面:54-7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派生诉讼 适格原告 适格被告 

摘      要:通过对78份裁判文书的分析可知,集体成员提起派生诉讼的当事人适格范围存在较大分歧。在实体法上,基于集体利益分配权、管理处分权等成员权,集体成员对侵权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亦为对集体享有监督权的表现。在诉讼法上,诉的利益是集体成员享有诉权的前提,诉讼担当理论与广义当事人理论亦为其提供了诉权正当性基础。为保证集体成员的代表性与正当性,适格原告应受成员资格、起诉成员占比及主观动机的限制,结合派生诉讼的功能与农村集体的特点,适格被告应包括集体组织及集体组织不愿起诉的侵权人。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