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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版 物:《国际税收》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年 卷 期:2014年第8期

页      面:1-1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主  题:居民企业 税收管辖权 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管理 地域管辖权 企业所得税 实际管理机构 企业身份 国家主权 注册离岸公司 

摘      要: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一般可分为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界定和履行好税收管辖权直接关系到国家主权的维护,是国际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中,居民企业身份的判定在税法上十分重要,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在适用税法上存有差异,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后果。如果一国采用居民管辖权,则会要求其居民企业履行无限纳税义务,即取得的全球所得都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非居民企业而言,仅要求其就来源于该国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一国对外缔结的税收协定只适用于该国的居民企业,不适用非居民企业;或者说,只有当某个企业成为一国的居民企业时,才有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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