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政治模式不适合中国国情
作者机构:齐齐哈尔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5
出 版 物:《理论探讨》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年 卷 期:2006年第5期
页 面:23-2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主 题:三权分立制 中国国情 政治模式 国家机关 资本主义国家 国家权力 资产阶级 独立行使
摘 要:一、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制度不具有普适性三权分立制包含分权与制衡两方面的内容.所谓分权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 分别由三个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至于制衡则是指这三个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着一种互相牵制、互相平衡的关系.三权分立制是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确立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指导原则, 它不能适用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