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规模与有效领导:地方党委常委会规模的逻辑
Moderate Size and Effective Leadership:The Logic of the Size of Local Party Committee Standing Committees作者机构: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湖南省长沙市410082
出 版 物:《政治学研究》 (CASS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年 卷 期:2022年第1期
页 面:82-93,M0005,M000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19ZDA009)的研究成果
摘 要:组织规模是影响组织结构与运行的重要变量。在地方党委常委会的规模与其领导有效性之间,民主集中制是影响地方党委常委会规模的关键因素,也是地方党委常委会实施和实现有效领导的根本保障。地方党委常委会规模及其变迁的逻辑在于:在有效领导原则下,地方党委常委会的规模设定应满足全面性、重要性和灵活性等标准,既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即需保持适度规模,但适度规模并非计算可得,也并非一成不变,而是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检验;如果地方党委常委会的规模过大或过小,即偏离适度规模,也就不利于其实施和实现有效领导,从而可能引发地方党委常委会规模的变动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