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典》视野下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
出 版 物:《当代传播》 (Contemporary Communication)
年 卷 期:2022年第2期
页 面:103-10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5[文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
摘 要:《民法典》第999条、1025条、1026条对新闻侵权进行了规定,将其界定为一般侵权。但新闻侵权又与一般侵权不同,是指行为人在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过程中,超出了必要限度侵犯他人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名誉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但并非新闻机构的所有侵权都是《民法典》意义上的新闻侵权,新闻机构的一般侵权也并不都属于新闻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