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患者劳动能力鉴定问题的探讨
作者机构:贵州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550006
出 版 物:《职业卫生与病伤》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Damage)
年 卷 期:1993年第8卷第1期
页 面:11-13页
学科分类:1004[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402[医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10[医学]
摘 要:尘肺病是严重危害粉尘作业人员的健康,影响劳动生产力的一种全身性职业病。从事于粉尘作业的人员在罹患尘肺病后,由于肺部及其呼吸系统病理变化的不断进展,机体免疫能力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弱而导致各种合并症的发生,如肺结核、呼吸道感染包括上呼吸道及肺部感染、肺气肿、肺心病等,继而引起肺功能的损害,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患者的劳动能力。因此,对尘肺各期患者及时、稳妥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殊为重要和必要,亦是尘肺临床综合诊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宜应引起临床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尘肺患者劳动能力的鉴定,由于涉及厂矿企业单位劳动力的调配,从业人员的保健和福利待遇等问题,又是一项难度大、复杂又细致的工作,故在有条件的单位中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