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用事业单位运用定期借(贷)记业务收费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支付结算处
出 版 物:《齐鲁珠坛》 (QILU ZHUSUAN TRIBUNE)
年 卷 期:2006年第5期
页 面:24-26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公用事业单位 收费单 收费方式 存款账户 业务合同 收费标准 小额支付系统 银行网点 银行机构 手续费
摘 要:小额支付系统在山东省推广上线后,首先开通了普通借记、普通贷记、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和通用信息5种基本业务.通过银行办理定期借(贷)记业务收取公用事业等费用,可以有效提高收款入账速度,提高财务资金使用效率;节约收费单位收费成本,避免现金风险.但据调查,由于长期以来公用事业单位收费形成了自己固有的形式,目前山东省公用事业单位基本上没有通过银行办理定期借(贷)记业务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