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戏曲名家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92号)
作 者:无
作者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出 版 物:《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22年第3期
页 面:110-11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党组会议 特此通知 四川省 戏曲 名家
摘 要: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直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四川省戏曲名家工作室管理办法》已经中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1、借阅数量:每证可借书6册,期刊2册,团体读者证可借书刊300册。
2、借阅时间:个人借期为30天,每本书可续借1次,借期为30天;团体借期为90天。
3、归还地点:3楼服务台、自助借还设备、还书箱、各分馆
4、馆际互借:读者未能在本馆获取所需文献资料,可至参考咨询阅览室服务台填写《南通市图书馆馆际互借读者申请表》,根据馆际互借协议,我馆将为读者向其他馆代借文献。馆际互借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资料复印、邮寄费等),由读者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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