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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物保护单位到历史建筑——文物古迹保护方法的深化

FROM CULTURAL RELIC PROTECTION UNITS TO HISTORIC BUILDINGS:AN INDEPTH STUDY ON PROTECTION METHODS OF CULTURAL RELICS

作     者:王景慧 WANG Jinghui

作者机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 

出 版 物:《城市规划》 (City Planning Review)

年 卷 期:2011年第35卷第A1期

页      面:45-47,7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1[历史学-考古学] 06[历史学] 08[工学] 081303[工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0813[工学-建筑学] 

主  题:历史建筑 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信息 

摘      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文物古迹的合理利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提出了历史建筑的保护概念,其保护方法与文物保护单位有所不同,给文物古迹的利用提供了回旋余地。随着保护数量的扩大和新类型的出现,保护方法应该改革和创新,可以先从历史建筑做起。历史建筑的保护原则应该是按历史信息的含量来确定保护的部位和利用的强度,保存信息,延年益寿,科学利用。其方法可以设想两种思路,一种是根据有价值历史信息存在的部位决定更新利用的部位,另一种是分析归纳类型的共性,提出保存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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