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失信联合惩戒的法律控制
作者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出 版 物:《湖湘论坛》 (Huxiang Forum)
年 卷 期:2022年第35卷第2期
页 面:39-52页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土地流转背景下村民自治制度完善研究”(项目编号:19YJA820027)。
主 题:联合惩戒 法律控制 多阶段行政行为 多阶段行政程序 过惩相当原则
摘 要:行政失信联合惩戒作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一种,应与失信惩戒区分开来。从信用信息管理体系的整体视角观察,行政失信联合惩戒是一种集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应用为一体的信用信息应用方式。从行政失信联合惩戒的动态运行视角观察,其是由发起部门、信息部门、实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的复杂运行机制。针对行政失信联合惩戒多机关、多程序、多行为的特征,从祛除行政行为形式化的新行政行为角度思考,可将其分解定性为多阶段行政程序中连贯程序构造的复数行政行为和多阶段行政行为。虑及行政失信联合惩戒三特征导致权力失范的负面效应,有必要适用权、名、责相统一和过惩相当原则实施实体性法律控制,适用正当行政程序原则实施程序性法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