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石家庄“后市自治时期”城市管理体制述评(1928—1937年... 收藏

石家庄“后市自治时期”城市管理体制述评(1928—1937年)

A review of the post-autonomous urban management in Shijiazhuang (1928-- 1937)

作     者:李惠民 LI Hui-min

作者机构: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地域文化研究所河北石家庄050071 

出 版 物:《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ijiazhuang College of Applied Technology)

年 卷 期:2013年第25卷第1期

页      面:8-15页

学科分类:07[理学] 0705[理学-地理学] 

基  金:2011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项目(201103108)阶段性成果之一 

主  题:近代史 城市史 石家庄 市自治 城市管理 

摘      要:近代石家庄区域性行政中心的形成过程,带有一些与众不同的自身特征。南京国民政府决定撤销全国市政公所后,石门的撤市基本实现了平稳过渡,从1928年至1937年进入了“后市自治时期。名义上石家庄行政依然归属获鹿县管辖,实质上许多重要政务已直接隶属河北省管辖。虽然警察局、税务机关、法院机构早已存在,但是事权不一,城市管理权限极其分散,形成了一种极为特殊的城市管辖现象。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