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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受行政处罚行为成立要件的法理构造

The Legal Theory Model of the Constitutive Elements of Acts Subject to Administrative Penalty

作     者:黄锫 Huang Pei

作者机构: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92 

出 版 物:《浙江学刊》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年 卷 期:2022年第2期

页      面:46-5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选择性行政执法的法律规制研究”(17BFX175)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应受行政处罚行为 成立要件 行政违法行为 阶层论 

摘      要:行政违法行为包含了应受行政处罚行为、应不受行政处罚行为、可不受行政处罚行为三个下位概念,建构应受行政处罚行为成立要件的法理模型时应将这三个概念纳入考量范围。建构这一法理模型应采用阶层论而非要件论,但传统的三阶层论忽略了决定裁量权的存在,且其中的翻译词汇表述在本土语境下容易令人误解,所以应采用改良后的四阶层论建构应受行政处罚行为成立要件的法理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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