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保密:是权利还是义务——关于重构我国律师保密义务的思考
作者机构: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副教授
出 版 物:《中国律师》 (Chinese Lawyer)
年 卷 期:2003年第12期
页 面:32-3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律师保密义务 当事人 国家秘密 《律师法》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律师职业道德
摘 要:律师保密义务,是一个看似很简单的问题,实际上,它却是一个关系到律师职业生存状态的问题。2001年4月,河南焦作市一律师因将案卷材料留给被告人家属被判泄露国家秘密罪,处有期徒刑一年。从其被捕至二审改判无罪,历时两年多。此案在律师界引起强烈反响,被律师界认为是继《刑法》第306条之后又一把悬在律师头上的利剑。当我们搁置起同情心,以惊醒的态度,冷静地审视该案时,发现它提出了关于律师保密义务的法律规定和律师道德规范在保密义务主体、客体、对象、期间、履行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提示业内人士必须认真的研究和界定律师保密义务并完善相应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