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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计资司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机构:国家林业局 

出 版 物:《国家林业局公报》 

年 卷 期:2005年第1期

页      面:21-25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代理银行 国家林业局 暂行办法 银行总行 支付清算 财政授权支付 银行手续费 票据交换 大额支付  

摘      要:局属相关单位:现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5]10号)转发给你们,请发生代理银行垫付资金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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