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出 版 物:《太原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07年第3期
页 面:33-35页
学科分类:0601[历史学-考古学] 060107[历史学-文化遗产与博物馆] 06[历史学] 060207[历史学-专门史]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物质文化遗产 太原锣鼓 六味斋酱肉 太原秧歌 水母娘娘 并州歌 手工技艺 文化名城 火流星 传承发展
摘 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组评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和社会公示无异议。
1、借阅数量:每证可借书6册,期刊2册,团体读者证可借书刊300册。
2、借阅时间:个人借期为30天,每本书可续借1次,借期为30天;团体借期为90天。
3、归还地点:3楼服务台、自助借还设备、还书箱、各分馆
4、馆际互借:读者未能在本馆获取所需文献资料,可至参考咨询阅览室服务台填写《南通市图书馆馆际互借读者申请表》,根据馆际互借协议,我馆将为读者向其他馆代借文献。馆际互借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资料复印、邮寄费等),由读者个人承担。
5、服务电话
续借:59003605 59003606
咨询:81100100 590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