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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野下惩罚性赔偿的识别标准

作     者:许凯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上海200051 

出 版 物:《江西社会科学》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1年第41卷第11期

页      面:163-17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国际法治研究”(20&ZD205)。 

主  题:惩罚性赔偿 识别标准 赔偿类型 赔偿形式 赔偿数额 

摘      要:各国国内的民商事实体法对惩罚性赔偿的定义基本采取强调加害人主观恶意+超越实际损害+赔偿功能多样化的模式,但在国际民商事法律选择和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场合,各国对惩罚性赔偿的识别标准却分歧巨大。从国际私法的角度,惩罚性赔偿识别标准的确立应分两步走:一是通过比较法方法,将惩罚性赔偿与补偿性赔偿、名义性赔偿、加重性赔偿等近似制度进行界分;二是通过概括方法,将惩罚性赔偿的识别标准总结为赔偿类型的法定性、赔偿形式的附随性、赔偿数额的不确定性三大特点。随着我国民商事实体法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逐步认可,未来的涉外司法实践在识别外国法律或判决中损害赔偿的性质时,应当坚持惩罚性赔偿的称谓,同时以判决作出地国家的实体法判断惩罚性赔偿之法定性、以外国判决的判项内容判断惩罚性赔偿之附随性、以加重性赔偿的立法目的判断惩罚性赔偿之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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