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与群己之辨
作者机构:山东大学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暨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济南250100
出 版 物:《学术界》 (Academics)
年 卷 期:2022年第1期
页 面:49-57页
核心收录:
基 金: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传统儒家心灵哲学研究”(20FZXA005)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个体人不仅是一个自然个体,具有自己的个体性,因而成为特殊的自我,而且还是属于群体中的一员。个体性确保个体的自我独特性,使自我成为自由人。反思让个体能够将个体设想自己从属于某个属,从而产生观念性整体。在这个观念性整体设想中,我不再是我,而是群体之一分子,我与群体其他成员因此而融洽。融洽的秩序需要得到规则的支持。通过反思个体既可以自觉地遵循法则,也可以自愿地遵循法则。只有借助于反思而形成的自愿遵循法则行为中,个体不仅遵循规则如道德,而且也是自由的。反思让个体与群体实现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