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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规则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的适用

作     者:罗亚萍 陈洁 

作者机构: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南宁530005 

出 版 物:《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年 卷 期:2011年第32卷第5期

页      面:114-117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6[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020202[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基  金: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院级课题最终成果 

主  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原产地规则 经济功能 非经济功能 

摘      要: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至2010年1月1日中国对东盟93%产品的贸易关税降为零。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成立。该自贸区的成立对本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及外交等各方面都有极大的影响,而原产地规则这一技术性工具对自贸区的目标达成起着关键性作用。由于CAFTA原产地规则规定的过于笼统、原则化,致使其功能未能很好发挥,以至CAFTA的目标难以达成。文章没有仅从技术角度来分析CAFTA原产地规则的优劣,而是将其与CAFTA成立的背景与目标结合起来,提出改进CAFTA原产地规则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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