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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模式下财政支持型巨灾保险法治化的中国路径

China’s Path to Rule of Law for Fiscally Supported Catastrophe Insurance under‘Pilot’Mode

作     者:吴伟达 江利杰 Wu Weida;Jiang Lijie

作者机构: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宏观经济研究》 (Macroeconomics)

年 卷 期:2021年第11期

页      面:34-4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巨灾保险 “试点”机制 财政法治 财政公平 

摘      要:将试点作为巨灾保险制度化的前提,是现阶段中国国情选择的结果。这一选择虽与域外法治实践存在差异,但与法治本身不存在冲突。试点模式存在的不足之处在于制度内容生成方面的试行与试错,在试点之初伴随着决策风险。在财政领域表现为规范性与公平性程度不足问题,保险领域则表现为政策引导不足与政府主导现象并存。因此,对横跨财政与保险两大领域的财政支持型巨灾保险的试点,我们更应关注其法治化进程。一方面要遵循财政法治的总要求;另一方面,要坚持政府介入市场的适度性原则,避免损害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将试点模式下巨灾保险制度法治化纳入财政领域改革总体进程之中,并在宏观基金—中观项目—微观标准基本框架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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