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垄断法的谦抑性适用——基于总体执法观和具体方法论的分析
On Modest Application of Antimonopoly Law作者机构:上海交通大学
出 版 物:《法学评论》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2年第40卷第1期
页 面:31-4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网络空间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9ZDA164)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反垄断法执行 谦抑性 法律方法 宽严相济 经济学分析
摘 要:反垄断法的谦抑性适用是指在总体执法态度和方法路径上的必要、适度、克制和非冒进的适用姿态。反垄断法执行的理想状态是不枉不纵、恰如其分和精准定位,但这种目标只可尽量接近而又难以企及,因而只能在总体执法效果上退而求其次。由于市场认知的困难性以及市场强大的自愈能力,在次优效果的追求中总体上可以采取必要的宁纵不枉的谦抑执法观,以尽量减少错误成本。反垄断法是经济与法律的结合体,经常以经济学分析为体,以法律方法为用,其谦抑性需要进行方法论上的贯彻。反垄断法兼具刚性和柔性,以法律解释为核心的法律方法是调和刚柔的路径与载体,通过谦抑的解释实现刚柔相济。经济学分析是反垄断法执行的重要支撑,但仍有其局限性。执法毕竟涉及生杀予夺,运用经济学分析应当谨慎和适度,在反垄断法施行初期尤其要防止经济学分析拜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