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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规则:以法国法为参照

The Exception Rules of the Regime of the Matrimonial Community Debts:In Light of the Experience of French Law

作     者:石佳友 Shi Jiayou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商研究》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年 卷 期:2022年第39卷第1期

页      面:43-5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ZDA049) 

主  题:夫妻共同债务 连带债务 共同财产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共同财产制 

摘      要:我国的夫妻共同债务制度最初由司法解释所确立。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引发普遍争议;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试图对此进行矫正,确立了关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及共债共签的规则等。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后者整体纳入其中。在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司法适用过程中,应防止过度强调债权人保护、扩大连带责任适用的倾向。为此,可借鉴法国法的相关经验,以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为核心,将夫妻共同债务的适用范围主要限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消费性债务,而排除对外担保、大额举债或投资行为等引发的经营性债务。另外,还应通过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确立财产混同的处理规则、恶意情形排除适用规则等,确保相关当事人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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