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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体育权——一项国际人权

作     者:莫琳·韦斯顿 杨婧(译) 周青山(校) Maureen Weston

作者机构:美国佩珀代因大学法学院 湘潭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反歧视评论》 (Anti-discrimination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1年第1期

页      面:177-213页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403[教育学-体育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4[教育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湘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体育领域人权的法律保障研究”(项目编号:XDCX2020B043)的成果 

主  题:国际人权 体育运动 残疾人体育 弗兰西斯 蒲柏 国籍 体育的价值 竞争者 

摘      要:一体育的价值及所蕴含的力量任何级别的体育运动都能为竞争者、参赛者以及粉丝提供巨大的价值。体育运动不仅有能力改变个人的生活经验,还能把世界各地的国家、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社团聚集到一起。蒲柏·弗兰西斯(Pope Francis)在一次国际体育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体育运动是一个很有价值的人类活动,它能丰富人们的生活。蒲柏指出,体育运动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不管是在参与或者观看过程中发现的,体育运动的美与乐,都可以让每个人受益,并使大家团结起来,不论这些参与或者观看的人宗教、种族、国籍是什么,或者是否残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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