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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抑或是爱?——列维纳斯与马里翁论人格个体化

Responsibility or Love: Levinas and Marion on Individuation of Person

作     者:余君芷 Yu Junzhi

作者机构:浙江大学哲学学院杭州310030 

出 版 物:《现代哲学》 (Modern Philosophy)

年 卷 期:2021年第6期

页      面:104-11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3[哲学-外国哲学] 

主  题:现象学 个体化 列维纳斯 马里翁 情爱现象学 

摘      要:个体化问题是现象学发展的一个核心动机。列维纳斯认为,传统西方哲学的总体化倾向消解了主体的个体性。在《总体与无限》中,自我的个体化原理是内在生活,它以自我与他人的面对面关系为前提。面对面的自我与他人都是人格性的独特个体。在《别于存在》中,自我在对他人的传唤的回应中个体化,他人的个体化则在于传唤本身。马里翁认为,列维纳斯的个体化理论并不彻底,自我和他人的个体化毋宁是在爱之中,并且自我和他人的最终个体化进程也是启示现象展开的进程,对启示现象的通达是这种个体化的条件。马里翁的观点遭到格施万特纳和君特的批评,但她们错失了马里翁与列维纳斯的根本分歧——人格个体化问题,它是评价马里翁与列维纳斯的个体化理论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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