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运作中的政治治理——以人民法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例
作者机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浙大法律评论》 (Zhejia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1年
页 面:179-19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19年青年专项课题“当代中国治理型司法的兴起与变迁”(项目编号:ZGFL201901) 201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机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研究”(项目编号:GJ2019D0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人民法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独具中国特色的法律治理手段,超越了传统的人治/法治二元论式的对立关系,呈现出科层制与魅力型政治高度融合、互为依托的运作模式,并演化为人民法院行之有效的行动策略,即借助党管政法的名义请求本级党委协调解决工作难题或对党委中心工作表态支持,吸引党委主要领导对司法议题的注意力,进而获得一系列政策支持与资源倾斜。另外,地方党政领导也需要通过适时作出批示以落实党管政法原则,并进一步强化司法服务大局的导向。在此过程中,政治逻辑被深深嵌入司法实践并形成复杂的权力关系网络,而人民法院与本级党委之间也达成了心照不宣的默契,共同促成了司法治理的成熟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