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特丹公约》农药管控趋势及中国农药履约成效分析
The Analysis of Pesticide Control Trends under the Rotterdam Convention and the Effect of Its Implementation in China作者机构: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北京100125 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北京100193
出 版 物:《农药》 (Agrochemicals)
年 卷 期:2021年第60卷第11期
页 面:781-785页
学科分类:090403[农学-农药学(可授农学、理学学位)] 09[农学] 0904[农学-植物保护]
摘 要:《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旨在加强各国在国际贸易中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信息交流,促进各方分担责任和开展合作,推动无害环境方式使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我国是公约缔约方,同时又是农药出口大国,因此按照公约规定出口农药是我国作为缔约国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介绍了《鹿特丹公约》对农药管控的现状与趋势,分析了我国在出口受到公约管控农药时需要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并对近年来尤其是2020年我国履约的成效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