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权的本质属性及其保障——基于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双重视角
作者机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出 版 物:《法治研究》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年 卷 期:2021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司法的政治性及其边界研究”(项目编号:17AFX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辩护权是自然状态下本能的反抗权,也是人文状态下不可或缺的人权。辩护权的保障,首先需要宪法将其制度化,明确为基本权利;其次需要刑事诉讼法通过授权性规定,确立和完善律师豁免、辩护准入、公设辩护人等制度,形成保障体系。刑事司法改革的成败,很大程度上是由辩护制度的健全程度所决定的,从“质量和“数量两个层面健全刑事辩护制度,方能有效发挥辩护之实质作用。当前“值班律师的定位及其实际效用均是留有疑问的,是一种不彻底的改革选择,应当考虑通过设立公设辩护人制度兑现国家在刑事法律援助方面的基本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