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王氏父子著述體式與《經義述聞》著作權公案 收藏

王氏父子著述體式與《經義述聞》著作權公案

作     者:虞萬里 

作者机构:上海交通大學人文學院 

出 版 物:《文史》 (Wen Shi)

年 卷 期:2015年第4期

页      面:121-18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50104[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 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0601[历史学-考古学] 060202[历史学-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 05[文学] 060107[历史学-文化遗产与博物馆]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王氏父子 《王氏四种》 著述体式 著作权 公案 

摘      要:王念孫、王引之父子所著《高郵王氏四種》是乾嘉時期考據學名著.上世紀初,王國維從羅振玉所購得之王氏遺稿中發現念孫案塗改爲家大人曰,遂致疑《經義述聞》引之說爲念孫歸美,由此引起《述聞》乃至《王氏四種》著作權紛争。本文從存世二王殘稿入手,揭示其創稿時原始形式;統計、分析《四種》著作中父子案、曰用語之形成與比例,以見父子分工與合作細節;抉發《四種》著作中互相闕聯條目,以證明父子之說釐然不紊。更從王念孫疏證《廣雅》,發明就古音以求古義之規律,並欲推而廣之實施其周秦經典正譌計劃,與引之共著《讀書雜志》和《《經義述聞》.著述過程始終以王念孫爲主,父子分頭由校勘而考證,撰成初稿、定稿,而後各司一書,匯總兩人之說。凡已說用案(念孫案和引之謹案),他說用曰(引之曰和家大人曰)。二王著作之精義在以古音求古義,就此意義立論,王念孫既有發明權又有著作權,王引之則僅有著作權,父子之間並不存在歸美與攘竊。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