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责权利关系 改善企业行为机制
作者机构:射阳县体改委
出 版 物:《江苏商论》 (Jiangsu Commercial Forum)
年 卷 期:1991年第Z1期
页 面:37-38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主 题:责权利关系 企业内部改革 契约形式 行为机制 承包基数 总承包合同 投资决策权 利润指标 分解指标 精神鼓励
摘 要:责、权、利是构成企业行为机制的三大要素。在企业“硬件既定的条件下,责权利关系便是决定企业活力大小、经营好坏和效益高低的关键因素。几年来,承包经营之所以取得始料不及的成效,就在于这种改革措施以契约形式明确了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赋予承包人调整内部责权利关系的自主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改革的理论和实践都说明,只要责权利紧密结合,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比较好。事实上,这方面的潜能很大,有待于企业家们去挖掘。通过优化企业内外的责权利关系推进企业改革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