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商品进口自动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出 版 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年 卷 期:1994年第23期
页 面:972-97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商品进口 国家计委 登记管理 自动登记 宏观监测 登记机关 进口合同 登记手续 特定 信息引导
摘 要: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对重要商品进口的宏观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少数大宗原材料和敏感性商品进口情况,并对企业进行信息引导,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计委负责对全国特定商品进口自动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国家计委授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主管司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