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递延资产会计处理之我见 收藏

递延资产会计处理之我见

作     者:赵刚 

作者机构:南京大学 

出 版 物:《财会月刊(合订本)》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年 卷 期:2001年第18期

页      面:43-44页

学科分类:120201[管理学-会计学]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主  题:递延资产 定义 属性 程序 会计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 之我见 

摘      要:一、递延资产不符合资产的属性递延资产指其本身没有交换价值,不可转让,一经发生就已消耗,但能为企业创造未来经济收益并能从未来的会计期间抵补的各项支出。该定义强调了递延资产是对特定主体而言的,没有流通性,是一项已发生的费用,产生的效益体现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必须用未来收入补偿,是一项待摊销的费用。《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可见资产必须具有三项属性:①有可能提供未来经济效益;②为企业所有或控制;③必须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确定的结果。从递延资产的定义分析,虽然它完全符合第③项属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确定的结果,但它所带来的未来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完全符合第①项属性;并且递延资产“一经发生就已消耗,是一项“沉没成本,而不会像其他的资产那样能够被企业“拥有或控制,完全不符合第②项属性,所以,从定义的角度出发,递延资产不该列示为资产项目。再者,分析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不难看出资产负债表在资产项目的列示上有了很大的改动。尤其是“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和“递延税项三个项目。由于在资产项目下除了这三个项目外都是按照谨慎...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