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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诉讼管辖的反思与重塑

Reflections and Remodeling of Electronic Litigation Jurisdiction

作     者:吕子逸 Lü Ziyi

作者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地方立法研究》 (Local Legislation Journal)

年 卷 期:2021年第6卷第5期

页      面:77-9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电子诉讼立法研究”(16AFX013)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电子诉讼 一般管辖模式 专门管辖模式 数字正义 社会安全阀 

摘      要:电子诉讼改革伊始,由于试点法院的分化,在管辖制度中形成了一般管辖模式和专门管辖模式并存的格局。这种格局既使得电子诉讼管辖制度虚置,也因其与互联网案件的交织,影响了改革的推进。随着电子诉讼推广的普遍化和互联网法院受案范围的拓展,专门管辖模式日渐瓦解,一般管辖模式逐步占据主导地位。作为诉讼活动的基础内容,管辖制度与电子诉讼改革潮流的衔接,不仅是司法活动技术化发展的需要,也是电子诉讼技术合理运用的重要保障,亦可成为司法治理机制在国家治理中价值发挥的有益补充。在此情形下,应立足于“数字正义“社会安全阀和“效益最优等理念的需求,以管辖标准为形态,以变更管辖权为功能,以当事人权益为工作中心,实现电子诉讼管辖由“外在独立模式向“内嵌模式的转变。同时,通过修正一般管辖模式、增设协商程序、明确适用范围,并结合电子诉讼推广的实际状况,重构、完善电子诉讼管辖机制,为电子诉讼改革目标、效用的彰显提供较为可取的路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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