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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先决程序规则

Analysis on ICJ Procedural Rules for Preliminary Objection Against Its Jurisdiction

作     者:张乃根 ZHANG Naigen

作者机构:复旦大学 中国国际法学会 

出 版 物:《国际法学刊》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年 卷 期:2021年第2期

页      面:1-33,154,155页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国际法院 管辖权 初步反对意见 规则 应对 

摘      要: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首先探析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中管辖权先决程序规则的理论基础以及国际法院初步反对意见相关规则的基本内容;然后,分析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先决程序规则如何产生于其前身国际常设法院的早期司法实践以及近百年来演变至今的来龙去脉,从而加深理解该规则纯属的初步性质,以区别于其他可能被并入实质问题审理的初步反对意见;接着考察国际法院适用该规则的晚近实践,以进一步把握其适用条件;最后,就中国可能对该规则的适用提出具体应对建议。本文的核心观点包括: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先决程序规则的实质是高度尊重相关当事国,尤其是被告国对于接受法院管辖权的意愿,以免在当事国不愿意接受管辖的情况下,强行解决有关争端。这一先决程序规则虽起因于国际司法实践,但根源于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平等理论,符合四百多年以来支配现代国际法的共同同意原则。国际法院适用该规则的晚近实践表明认定当事国之间是否存在涉案法律争端,该争端是否属于当事国双方对涉案条约解释或适用问题产生的对立看法或立场,此类争端是否已经谈判或条约规定其他方式但仍未解决,至关重要。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中,考虑到中国可能适用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先决程序规则,有必要做好以不出庭或出庭方式适用该规则的应对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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