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
作者机构: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出 版 物:《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年 卷 期:2021年第1期
页 面:20-22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82802[工学-农业水土工程] 083305[工学-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08[工学] 0828[工学-农业工程] 0833[工学-城乡规划学]
主 题:九龙江流域 水生态环境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协同保护 泉州市
摘 要: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五号《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于2020年12月30日经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月21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