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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破产信息化制度研究

作     者:柳长浩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海淀100872 

出 版 物:《山东社会科学》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1年第7期

页      面:171-17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基  金: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  题:破产信息化 多元价值 短板效应 体系化思维 

摘      要:我国破产信息化制度需辩证地融合效率、公平、安全等多元价值,以提升法院审理质效、促进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监督管理人履职、维护司法公正并助力智慧法院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度建构中发挥主体性功能,地方法院在诸多方面进行制度创新。“短板效应突出的破产信息化制度存在欠缺顶层设计和规划;法院内外部的信息互通联动机制不完善;运用信息化手段审理破产案件缺乏动力;对破产案件当事人的数据信息保护不足等问题。建议秉持“体系化思维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与规划;尽快打通执行破产程序的信息互通和程序转换渠道,并分步骤解决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联动问题;完善法院管理和激励制度,着力挖掘和激活数据信息内在价值;全方位保障破产案件当事人数据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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