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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协同发展路径研究

Research on the Path of Synergetic Development between Improving the 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System and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作     者:廖红伟 李凌杰 LIAO Hong-wei;LI Ling-jie

作者机构: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长春130012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出 版 物:《内蒙古社会科学》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1年第42卷第4期

页      面:112-12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1[经济学-国民经济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资监管从‘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研究”(编号:17BJY164)。 

主  题: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国有企业 协同发展 

摘      要: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提性制度安排,为提高企业长期效率提供产权基础。然而,国有企业作为国资监管体制的载体和实现形式,其自身改革也推动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之间逻辑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理论阐释发现,国资监管体制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有利于推动政资分开和政企分开,改善企业治理结构,降低政策性负担以及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从而不断增强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了实现国资监管体制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协同发展,应着力从四个方面推动改革,即在加强顶层设计过程中注重政策的协调性、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中介效应、完善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基于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推进分类监管和考核。同时,需要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国资国企改革信息披露制度,注重与财政金融体制等领域改革相融合,为国资国企改革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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