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
作者机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出 版 物:《自然资源通讯》 (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
年 卷 期:2021年第11期
页 面:22-29页
学科分类:07[理学] 0708[理学-地球物理学]
主 题:地理信息产业 测绘资质 测绘地理信息 地理信息安全 分类分级 自然资源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资源主管部门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现将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予以印发,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4年7月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发[2014]3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