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司法工作中的谋略问题
On Strategies in Criminal Judicial Work作者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出 版 物:《警学研究》 (Police Science Research)
年 卷 期:2021年第3期
页 面:5-1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摘 要:法治谋略,尤其是刑事司法谋略的问题,对于推动刑事法治的进步是有重要意义的。谋略的概念,应当在中性的、无偏见的意义上理解。谋略区分为正谋略和奇谋略,即公开和不公开。在刑事司法工作中,只能以正谋略为主,奇谋略的运用如果不能转化为正谋略,会是没有意义的。在现代刑事诉讼制度中,正确的谋略设计,应当是各方都能在确定的界限内发挥自己最大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各方都可以自然地采纳一些对方不知道的谋略。这些谋略,在不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要求时,就必须为法律所禁止,在违反已经明确规定的法律时,就是违规违法行为。这样,法治的界限不断得到明确,法治也能得到发展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