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可借“他山之石”
出 版 物:《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ZHONGGUO LAODONG BAOZHANG)
年 卷 期:2011年第4期
页 面:40-4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仲裁 提起诉讼 仲裁程序 前置程序 司法诉讼 执行过程
摘 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能不经仲裁程序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劳动争议仲裁是司法诉讼的必经和前置程序,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显现出了诸多问题。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国外的做法对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体系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