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法律与社会的关系——莎士比亚《一报还一报》的法理解读
Interpret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w and Society——The Jurisprudence of Shakespeare’s Measure for Measure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
出 版 物:《世界文学评论(长江文艺出版社)》 (The World Literature Criticism)
年 卷 期:2009年第2期
页 面:148-151页
学科分类:0502[文学-外国语言文学] 050201[文学-英语语言文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5[文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基 金:上海市教委学科建专项设资助项目"外国法律文学"【项目编号:Bm910011】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莎士比亚在《一报还一报》中以文学艺术的手法向我们揭示了法学理论的一个基本问题——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即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而非社会以法律为基础,否则,将会产生不正义;同时,他批判了安哲鲁法条机械主义和公爵纯粹自由裁量两种极端的法律实施倾向。本文认为,莎士比亚不但向我们揭示了法律与社会的正确关系,而且提出了解决法律脱离社会问题的方法,即有限制的衡平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