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发回重审制度的必要性
On the Necessity of Establishing A Remand System for the WTO Appellate Body作者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出 版 物:《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1年第3期
页 面:60-70页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3[法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01[法学-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6[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020202[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贸易摩擦背景下美国技术安全立法走向及我国应对策略研究(19CFX081)
主 题:WTO 上诉机构 发回重审 司法经济 完成专家组分析 越权裁判
摘 要:2020年11月30日,由于美国连续阻挠法官的遴选和连任程序,WTO上诉机构因所有法官任期均届满而终至“停摆,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迫在眉睫。DSU规定,上诉范围仅为专家组报告中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在争端解决实践中,由于专家组对司法经济原则的广泛适用,某些法律和事实问题悬而未决。到了上诉阶段,如上诉机构推翻了专家组的认定,转而需要审查这些问题时,就会因“完成专家组分析引发越权质疑,或因案件事实不足而无法解决争端。应当建立发回重审制度,由原专家组审理其本应审理的未决事项,消解上诉机构面临的司法困境。增加发回重审制度,可以避免上诉机构越权行使专家组的职能,同时维护当事方的审级利益,从而最大程度确保世贸争端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