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与“认罪认罚从宽”的冲突与协调
作者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出 版 物:《江苏社会科学》 (Jiangsu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1年第1期
页 面:119-12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与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热度相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对清冷,改革亦未明显见效。以审判为中心原则主要以司法公正为价值目标,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追求刑事司法的效率价值,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冲突。以审判为中心原则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约束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行受该原则的指导与约束。冲突的平衡协调既要坚持公正对于效率的优先性,又需要两者之间彼此关照、相互妥协。应在实质性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有效推动检察主导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适用,避免虚化、架空审判的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