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终极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
作者机构:北京工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工商大学投资者保护研究中心
出 版 物:《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Finance&Accounting)
年 卷 期:2014年第5期
页 面:59-62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基 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北京市国有企业预算管理体系完善对策及实施(PXM2013_014213_000099) 北京市教委创新团队项目"投资者保护的会计实现机制及其效果研究"(IDHT20140503) 北京工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创新中心项目(GZ20130801)的支持
主 题:法人所有权 终极所有权 出资者 所有权主体 公司法人 终极所有者 资产经营 主体区 公司制企业 资本经营
摘 要:由出资者系列所形成的所有权依出资者的性质不同区分为终极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国家和自然人作为终极出资者拥有终极所有权,也称为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公司法人作为出资者拥有法人所有权,也称之为经济意义上的所有权。终极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依其主体的性质不同而存在明显的差别;终极所有权也依其主体区分为国家所有权和自然人所有权,两者存在显著的差异;法人所有权还因其主体区分为进行资本经营的公司法人和进行资产经营的公司法人,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对不同出资者主体的出资者财务会形成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