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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恐怖主义行为之预防性刑法规制研究——从碎片化思维到系统化思维的转向

作     者:童春荣 

作者机构: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出 版 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21年第37卷第1期

页      面:48-5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基  金: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恐怖主义问题研究中心资助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的预防性反恐法律体系研究”(GJKBZYWTYJZX-YB-2020017) 西南政法大学校级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反恐法律体系完善研究”(2019XZQN-01)的阶段性成果 重庆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的预防性反恐研究”(2018ZDZT25)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反恐社会安全体系完善研究”(19SKGH009)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新媒体语境下传播有害信息犯罪防控机制研究”(19SKGH048)。 

主  题:网络恐怖主义 预防性刑法 社会危害 不法意志 危险人格 

摘      要:网络恐怖主义的高危风险,严峻形势,催生刑法早期干预,惩罚提前的内生需求,衍生规范冲突和刑罚失衡的体系弊病,陷入碎片化思维的瓶颈,亟待系统化思维的转向。网络恐怖主义行为是众多犯罪行为中的一种特殊类型,防卫提前,惩罚加重的刑法预防性规制当遵循事物发展规律,植根刑法惩罚的正当性,予以内部均衡,外部融贯的系统应对。在刑法边界界分上,以网络恐怖主义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为基,从罪与非罪的质变节点予以精准切入;在行为归责上,以不法意志的进程控制为内容,从行为人实现社会危害的主观支配予以全面考量;在矫治根据上,以消弭行为人不法意志中对法规范、法秩序的敌视态度为己任,从行为人与全民安全内容之人权相对立的危险人格予以有效评估。社会危害程度、不法意志内容、危险人格状态均是网络恐怖主义行为该当刑法惩罚在不同侧面的抽象反映,需转向系统思维,予以多点印证,科学构建。具体而言,以社会危害与规范有效的双向确证精准限定网络恐怖主义行为的刑法边界,以不法意志为核心合理匹配网络恐怖主义行为的刑名罪量,以诸法关联的系统构建均衡调适网络恐怖主义行为的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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