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证债权文书的司法审查——基于公证权与司法权的关系视角
On Judicial Review of Notarial Documents of Creditor’s Righ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otarization Power and Judicial Power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出 版 物:《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Xiangt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1年第45卷第2期
页 面:26-3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局委托课题“完善债权文书赋强公证与强制执行规则研究”成果。
摘 要:通过法院的司法审查能够确保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实体及程序公正。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本质上是公证权与司法权共同作用的场域,如何定位两种权力的关系,对公证债权文书司法审查的依据、范围、规则的确定均有重要影响。在司法审查的法理依据方面,公证权的公权性、软弱性及公正性分别决定了公证债权文书需要司法权的约束、保障及监督;在司法审查的范围方面,执行证书不应纳入司法审查范围而基础法律关系应当纳入;在司法审查的规则方面,法院应当遵循被动审查为原则、主动审查为例外,只做必要的程序审查,促进赋强公证发展等三项基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