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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衡量视阙下“虚假按揭”裁判路径的重塑——基于1625份裁判文书的分析

Reshaping the Path of False Mortgage Refereeing Under the View of Interests Measurement——Based on An Analysis of 1625 Adjudication Instruments

作     者:吴杨 张娟 Wu Yang;Zhang Juan

作者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侏儒法庭 

出 版 物:《法律适用》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年 卷 期:2020年第24期

页      面:79-9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民法典》适用中的国家利益保护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AFX016)成果。 

主  题:虚假按揭 利益衡量 民法典 裁判路径 内外责任 

摘      要: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对虚假按揭案件处理采连带责任说,但也有地方法院采单独责任说、共同责任说、补充责任说等,导致司法裁判不一。基于裁判文书的梳理分析,裁判分歧的症结在于如何厘清法律逻辑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关系。司法裁判应优先维护制度利益和银行所代表的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名义购房人的个人合法权益,剥夺开发商的非法利益。虚假按揭行为构成合同共同欺诈,可构建内外二元责任体系重塑司法裁判的法律逻辑。外部责任上,银行可依《民法典》第186条责任竞合规范选择开发商与名义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内部责任上,名义购房人承担超过自己责任比例的,可依《民法典》第178条连带责任分配规范向开发商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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