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实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变革
作者机构: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出 版 物:《浙江国土资源》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
年 卷 期:2021年第3期
页 面:17-18页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主 题:农业健康发展 耕地保护 长效监管 管理制度创新 改革试点 自然资源部 保障设施 安吉县
摘 要:近年来,浙江省在安吉县等地开展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制度创新改革试点,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强化耕地保护。安吉县坚守“农地农用底线,强化用地监管,大力保障设施农业多样化用地需求,充分调动当地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10号)精神,安吉县结合自身特色,在全省率先出台《安吉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高质量打出“保障用地需求、强化长效监管、落实复垦责任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