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20号、第26号和第42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7年11月27日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作者机构:山东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出 版 物:《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年 卷 期:2017年第8期
页 面:1222-1223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摘 要: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临沂代表团张茂玲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修改〈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的议案》(第20号),济宁代表团于安玲等12名代表提出了《关于修订〈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议案》(第26号),菏泽代表团黄文昕等12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山东省黄河条例〉的议案》(第42号),大会主席团交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