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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型法视野下中国统计法的修订和完善

Revising and Perfecting of China Statistics Law by Responsive Law Theory

作     者:杨军 张凯铎 YANG Jun;ZHANG Kai-duo

作者机构: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出 版 物:《统计与信息论坛》 (Journal of Statistics and Information)

年 卷 期:2021年第36卷第2期

页      面:12-2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基  金: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国内外统计法比较研究”(2019LZ15) 陕西省社科联、陕西省统计局联合项目“我国统计法的修订与完善”(20TJ-30)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国内外统计法律责任比较分析与借鉴”(19YC012)。 

主  题:统计法 压制型法 回应型法 法律构建 

摘      要:以回应型法理论审视中国现行统计法,主要体现为自治型法,还存在以下问题,过分注重统计秩序的价值,强调对统计机构、统计法律本身的绝对服从,统计机构的自由裁量权限制较弱。采用规范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探讨了中国统计法未来发展的两种路径选择。并针对如何构建回应型统计法提出应将其定位于经济法,着重构建统计法目的体系。结合经济法的思路,提出统计法立法建议,包括明确统计机关的职权,赋予统计机构更充分的调控权力,建立健全统计法领导责任体制,完善统计法律责任,规范政府统计活动程序,建立健全全民行动体系。以立法目的为指导不断丰富统计法的内容,使得统计法修订和完善能够与时俱进,回应公众的诉求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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