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论明代的阁权 收藏

论明代的阁权

作     者:李渡 

作者机构:上海师大历史系 

出 版 物:《文史哲》 (Literature,History,and Philosophy)

年 卷 期:1995年第6期

页      面:89-9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主  题:《明史》 阁权 明代内阁 张居正 大学士 权力结构 政治功能 权力机构 王世贞 内阁制度 

摘      要:明代内阁自建立以来,有四项制度一以贯之,法定阁权不是也不可能转化为相权。阁权完全从属于皇权,其主要政治功能是提高和强化专制主义皇权的统治效能。就明代的权力结构考察,内阁与司礼监是最重要的两个中枢机构,但二者郑不是国家最高一级行政实体,而只是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办事机构。因此,说阁权是相权的复活,或说其职任同于翰林学士,都有失于片面。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